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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新疆:自觉还是强迫?事实说话!
日期:2024-09-23     来源:“道中华”微信公众号    

正道专栏之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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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文化传承的载体,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字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根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为各民族间的交流搭建了一座坚实的桥梁,加深了相互之间的理解和尊重,是各民族增进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础。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多文化并存的地区,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繁荣发展新疆各民族文化的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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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二道桥街道固原巷社区的孩子们在国学课堂朗诵诗词,在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快乐成长。(今日新疆 汤永 摄)


同声共文,国家通用语言在新疆历史悠长


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演进中,汉语言文字的习得、运用和传承,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的历史选择。西汉时期,汉语言文字在西域地区得到广泛传播。尼雅遗址出土的《苍颉篇》是秦汉时期中原地区蒙学教育阶段的识字教材,残留文字与中原地区出土的同时期的课本《苍颉篇》一致。尼雅遗址出土的王室成员间往来赠礼的汉文木签,反映了汉代“精绝国”统治阶层已使用汉语言文字进行社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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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尼雅遗址出土的《苍颉篇》习字木简(图片来源:兵团在线网站)


魏晋南北朝时期,汉语言文字成为各民族共同选择的沟通工具,西域官方文书和民间文书基本上都使用汉文书写。楼兰遗址出土的木简和纸质文书以及罗布泊出土的李柏文书等,皆用汉字书写。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出土《论语》《孝经》《春秋》《礼记》等儒家经典残卷,以及麴氏高昌国时期的《麴斌造寺碑》,都是西域民间使用汉语言文字的证明。


隋唐时期,汉语言文字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吐鲁番地区考古所获书信、借贷、商务契约等民间文书,无可辩驳地说明了汉语言文字是唐代西域各族群众所使用的主要语言文字。


五代宋辽金时期,汉语言文字依然是西域各民族之间沟通交流的主要桥梁,高昌回鹘王国中会读写汉语的回鹘人,甚至可以用汉文撰写正式函件和凭据,足以表明其汉语言文字水平之高。元明时期,汉语言文字依然是通行于西域的主要语言文字,且末县苏伯斯坎遗址出土的汉文董解元《西厢记》抄本残片,充分说明了当时西域各民族经常使用汉语言文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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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于新疆且末县苏伯斯坎遗址的元代手抄汉文《西厢记》残片(图片来源: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物馆)


清代至民国时期,汉语言文字在新疆的传播使用更加广泛。清朝统一新疆后,新疆地区民间大力兴办儒学学堂和书院,其教育模式即是按照中原地区既有的以科举考试为目的,以传播儒家思想为中心的汉语言文字教育。清朝末期,官方与民间建立了面向儿童的汉语学堂及面向社会人员的简易识字学塾、官话讲习所,增强了新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民国时期,新疆各地相继开设了师范院校、中小学及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性质的研究所,同时选送学生赴南京、西安等地大中专学校、工厂学习。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新疆汉语言文字的普及使用,社会各界人士也纷纷在报刊撰文探讨新疆汉语言文字普及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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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校史馆。新疆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87年成立的中俄学堂、1891年成立的博达书院、1905年成立的高等学堂和1906年成立的法政学堂。(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语贯古今,国家通用语言浸润新疆焕新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疆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人们必需的沟通工具,服务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20世纪50至70年代,新疆各族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沟通交流的问题。因此,积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就成为了各族群众自发自觉的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日渐频繁。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中展现出强大的活力。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在此背景下,新疆自觉、坚定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在二十多年间取得了非凡的成绩和宝贵的经验。


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村民活动中心的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堂上,村民们积极跟着老师认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村民阿孜古丽·沙吾提说:“老师教授的内容简单实用,让我学会了不少生活用语,我要把这些运用到工作中去,争取收入再上新台阶。”


由此可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新疆各族群众的工作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也进一步说明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的需要是驱动新疆各族群众传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要力量。这种自觉自愿传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既有强大的物质基础,更有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传播使用,是建立在新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新疆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和资源禀赋。2023年,新疆绝大部分经济指标增速居全国前列。新疆凭借独特的文化特色、自然风光,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中国新疆国际艺术双年展、环塔拉力赛、草莓音乐节等系列活动精彩纷呈,打造了天山明月城、和田约特干故城等一批沉浸式文旅项目,“文旅+演艺”成为新时尚。旅游扩大就业、促进消费、富民惠民,也加快了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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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新疆和田县巴格其镇的约特干故城,是和田地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是新时代“文化润疆”的示范性工程。图为约特干故城前,身穿色彩鲜艳民族服饰的新疆同胞。(图片来源:和田县人民政府网站)


在阿瓦提县拜什艾日克镇仓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室里,培训老师从拼音、词语、短句到日常口语,为村民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引导教学。村民阿巴伯克力·阿布拉说:“我之前因为交流障碍,只能在村里打打零工。参加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后,我不光解决了交流问题,还通过书本学到了养蜂技术,开起了养蜂场,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新疆农牧地区经营方式的现代化,也促使各族群众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传播使用,是建立在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上。2018年,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鼓励提供更加精准的公益性培训,显著提高各族群众应用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新疆贫困地区通过创办农村夜校传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定期举办演讲比赛、讲身边故事大赛、歌舞表演等村民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激发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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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瓦提县群众利用农闲时间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新网 孙杰 摄)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新疆的的传播使用,是建立在新疆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基础上。2014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指出要扎实做好各项教育工作,帮助新疆各族群众尤其是年轻人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他们带来更多发展机遇。在东部经济发达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通过严格考试制度选拔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对新疆各族群众青年学子起到了极大的榜样引领效果。新疆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普及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了大量具备现代知识和技能的优秀人才。这些人才为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推动了新疆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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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7日,在和田站,114名新疆高中班学生有序进站。这些学生将在浙江宁波中学、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牟平中学等学校开始新的学习生活。(天山网 许晓龙 摄)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新疆地区的传播与使用,建立在自西汉以来汉语言传播使用历史基础上,充分体现了新疆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传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了新疆各族群众之间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打破了地理环境的限制,为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传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助于提高新疆各族群众科学文化水平,为新疆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传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形有感有效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单位: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院) 

监制 | 闫   永  肖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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