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语言文字是国家重要的文化资源、经济资源、安全资源、战略资源,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实现充分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也是各民族增进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础。普及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我国宪法以及法律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及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
汉语言文字在新疆的传播使用由来已久。汉语言文字在西域地区的广泛传播并成为通用语言文字始于西汉时期,民丰县尼雅遗址出土精绝国王室成员间应酬赠礼的汉文木签,反映了汉代精绝统治阶层普遍使用汉语言文字进行社交活动。魏晋南北朝时期,汉语言文字成为各民族共同选择的沟通工具,吐鲁番阿斯塔纳墓地出土《论语》《孝经》《春秋》《礼记》等儒家经典残卷,是西域民间使用汉语言文字的证明。隋唐时期,汉语言文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吐鲁番地区考古所获书信、借贷、商务契约等民间私文书,无可辩驳地说明了汉语言文字是唐代西域各族群众所使用的主要语言文字。五代宋辽金时期,汉语言文字依然是西域各民族之间沟通交流的主要桥梁,高昌回鹘王国中会读写汉语的回鹘人,甚至可以用汉文撰写正式函件和凭据,足以表明其汉语言文字水平之高。元明时期汉语言文字依然是通行于西域的主要语言文字,且末县苏伯斯坎遗址出土的汉文董解元《西厢记》抄本残片,充分说明了当时西域各民族经常使用汉语言文字的事实。
清至民国时期,汉语言文字在新疆的传播使用更加广泛,作为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空前巩固。清朝统一新疆后,民间大力兴办儒学学堂和书院,其教育模式即是按照中原地区既有的以科举考试为目的,以传播儒家思想为中心的汉语言文字儒学教育。清朝末期,官方与民间建立面向儿童的汉语学堂及面向社会人员的简易识字学塾、官话讲习所,增强了新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民国时期,新疆各地相继开设了师范院校、中小学及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性质的研究所,同时选送学生赴南京、西安等地大中专学校、工厂学习,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新疆汉语言文字的普及使用。社会各界人士也纷纷在报刊撰文探讨新疆汉语言文字普及使用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新疆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人们必需的沟通工具,服务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20世纪50至70年代,新疆各族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沟通交流的问题。因此,各族群众积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就成为了自发自觉的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日渐频繁。在此社会背景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1993年正式颁布,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使用提供了法律保障。由此可见,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需要是驱动新疆各族群众传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要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中展现出强大的活力。
从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上看,新疆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区域,凭借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文化特色、社会风俗,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旅游扩大就业、促进消费、富民惠民作用进一步显现。随着游客数量增加,旅游收入持续增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新疆各族群众的工作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些因素都激发了新疆各族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的热情。
从巩固新疆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上看,2018年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鼓励提供更加精准的公益性培训,显著提高各族群众应用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新疆原有的贫困地区通过创办农村夜校,传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定期举办演讲比赛、讲身边故事大赛、歌舞表演等村民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激发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热情。通过上述措施,贫困地区各族群众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就能不断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从而实现生活的进步,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一种生产生活技能被广泛需要。
从新疆发展教育事业上看,2014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指出:要扎实做好各项教育工作,鼓励各族群众尤其是年轻人,不仅要学好还要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争取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在东部经济发达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通过严格考试制度选拔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对新疆各族青年学子起到了极大的榜样引领效果。新疆各级学校授课时普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续巩固提升各学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成果,有助于提升新疆各族群众的文化素质及就业谋生能力。
新疆各族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建立在自西汉以来汉语言传播使用历史基础上的,充分体现了新疆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传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助于提高新疆各族群众科学文化水平,促进各族群众创业就业,符合新疆各族人民乃至于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传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助于各民族间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沟通情感、加深了解,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凝心聚力、民心相通,在推进文化润疆中,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根植于内心的爱国热情。
(作者王润泽,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院助理研究员)